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国际注册若干问题的复函 |
(1990年7月18日) |
文彬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 贵所6月26日来函收悉。关于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台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应符合《马德里协定》的有关规定,按申请者原属国一栏中三项条件选择填写即可,无需出具国籍证明。 二、申请步骤: 台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来函或直接来我局办理申请事 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如果通过代理人(组织),应附代理委托书,此项参照台商在大陆申请商标的办法办理。 申请人应填写一份中文申请书并签字或盖章,由我局代为译填法文申请书。每一件申请收翻译费人民币30元(或相等于这一数额的外币)。 三、费用: 1.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所收费用为我局代国际局所收的基本注册费、附加注册费、补充注册费及其他规费。我局不收代理费。代理费由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组织)自行规定。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我局只收手续费人民币280元(或相等于这一数额的外币)。 四、申请注册所需时间: 1.我局收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以及国际局收到我局转出的申请,均不出接受申请收据。 2.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3至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证。 五、申请手续: 1.此问题已在第二问题中做了解答。 2.应交纳的注册费(包括基本注册费、附加注册费、补充注册费及其他费用)及手续费请按下列账号寄我局: 商标局外汇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账 号:美元:71410840 瑞士法郎:71500078 港币:71300352 人民币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南礼士路分理处 户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账号:890110-37 随函寄去《如何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中、法文申请书各1份,以供参考。 附件:1.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1份(略) 2.法文国际注册申请书1份(略) 3.如何办理国际注册1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