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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迟:对知产诉讼“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和预判,会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诉累”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案公开庭审新闻通报会上的发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宿

 

       20141216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北京知产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于2014116日成立。当天,孟建柱书记、郭金龙书记和周强院长出席成立仪式并共同为我院揭牌。我们深知,我院的成立离不开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北京市委、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座的媒体朋友们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在座的媒体朋友及所有关心、爱护和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人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上午我作为审判长,会同审判一庭姜颖庭长及选任的仪军法官组成合议庭,敲响了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案的第一槌。接下来的两天,陈锦川、宋鱼水两位副院长也将分别会同其余三个业务庭的庭长及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5起案件。

 

       下面,我利用今天上午两个庭审的间歇时间,从三个方面大家简要报告我院建院一个月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第一,我院建院一个月来案件受理情况介绍

 

       一、案件受理情况

 

       我院从116日成立当天就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截止125日,建院一个月共受理案件221件: 其中一审案件219件,二审案件2件。一审案件中,知产行政类案件138件,均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其中专利行政案件52件,商标行政案件86件;知产民事类案件81件,其中侵犯专利权案件45件、计算机软件案件4件、技术秘密案件1件,涉及驰名商标案件1件。目前,上述案件已陆续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二、案件的主要特点

 

       我院建院第一个月的收案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行政案件比重大。该类案件占收案总数的63%,尤其是商标行政案件呈现出逐日递增的趋势。我们从商标评审委员会了解到,因其审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商评委今年已积压了几万件案子。目前改造刚刚完成,新系统正式启用,商评委在短期内将会集中审结大量案件,在本月内商标行政案件数量就会随之出现大幅度增长,且迅猛增长的态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二是技术类案件比例高。收案中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类案件共102件,占收案总数的47%,涵盖医药、机械、电子、自动化、计算机等多个领域,所涉技术领域新、范围广。三是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例如商标行政案件中涉及到微信商标莫言商标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陌陌商标侵权纠纷案,华为公司与中兴通讯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等等,均受到社会和相关行业的广泛关注,裁判结果也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四是涉外案件多、涉外省市当事人案件多。收案中涉外(包括涉港、澳、台)案件共79件,占36%;涉及外省市当事人案件158件,占72%。后续审理工作中,包括送达、保全、传唤、宣判等诸多程序环节的审理成本都会相应增加。

 

       三、收案趋势研判

 

       从我院成立前北京全市法院相关案件数量来看,2013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约占全国法院同类案件的13%,其中知产行政案件占全国法院的96%以上。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3176件,其中三个中院受理11541件,同比上升了180%。我成立后,三个中院的知产庭将撤销,原由各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统一由我院集中管辖办理。以三个中院此前受理案件数量和年均增长率为基础,我们预计北京知产法院未来七、八年内每年收案量都不会低于15000件,而且其中绝大部分是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第二,我院在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的探索

 

       北京知产法院的建立,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定的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大部分与知识产权法院有关。作为全员全院落实中央司法改革要求的单位,我院有先行先试,进行有益探索的职责和义务。下面,我就结合刚才开庭审理的专利行政案件,向各位朋友简要介绍一下我院在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方面的初步探索。

 

       一、不断优化审判组织职权配置,强化办案责任制。一是完善审判组织。以1名主审法官为核心+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立案庭、审监庭法官除承担立案、审监工作外,也全部承办一、二审案件。这既是为了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也是为了将我们的主审法官打造成全能型的人才,使他们能够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二是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三是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在合理界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指导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逐步弱化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四是明确审判委员会职能定位。审委会主要负责研究审判程序、审判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中带有共性的各类疑难问题,对全院各项业务调研报告进行评议审定,认定错案,确定具有指导性的案例,统一执法尺度,研究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重大政治因素的具体案件。

 

       二、探索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进严格执法。

 

       一是强化庭审功能,促进庭审作用发挥。力求通过审判,解决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作出裁决所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所有问题,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根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相脱节的顽疾。

 

       二是优化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1、强化庭前准备。在庭前尽可能充分的完成各项庭审准备,由法官助理形成庭前审查报告提交合议庭,力争达到事实固定、争议明确、焦点清晰,以有效节省司法资源;2、优化审理程序。庭审中,法官可根据案件审理实际需要,在诉讼法的框架内,灵活优化诉讼程序。比如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时,可以逐一围绕争议焦点,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一并进行,使当事人陈述技术事实与法律观点一气呵成,形成交锋,增强庭审针对性;3、简化诉讼程序。在关键节点简化诉讼程序,对于简单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判。

 

       三是文书繁简分流,提高效率增强说理。对于案情简明的类型化案件,采用格式化、模板化判决,大幅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有社会评价和指引等作用的案件,要大力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倡导裁判个性化,鼓励裁判文书体现情理法的交融。

 

       四是有效发挥院、庭长办案带动示范效应。有效利用院、庭长专业素养较高的优势,主审疑难复杂、新类型、影响行业发展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为其他法官做出表率和裁判范例。

 

       五是明确法官助理职责,激发提升质效作用。1、将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和大部分庭前准备工作交由法官助理负责,使其通过庭前审查明确诉辩意见、进行举证指导和初步的举证质证,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固定无争议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形成书面庭前审查报告提交合议庭;2、明确要求法官助理参加庭审。我院不但在法庭上专设了法官助理席位,同时赋予其提请审判长发问的辅助调查权利,原有的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诉讼权利义务等工作也交由法官助理完成,强化其审判辅助工作的地位和作用;3、将司法辅助工作与法官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我院明确法官助理应当列席合议,并要求法官助理在评议时向合议庭汇报初步案情及争议焦点,借此一方面帮助助理精准领会法官意图,保障其撰写司法文书的质量,另一方面又能全面培养助理的司法能力,为培养法官储备优秀人才。

 

       三、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加强审判流程公开的规范性和系统性,进一步探索裁判过程全程留痕制度,对于裁判文书,力争做到所有裁判文书一经公开就能从我院官方网站上即时下载,在第一时间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积极引进外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理论研究基地,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案情简明的类型化案件,在关键节点简化诉讼程序,采用格式化、模板化判决,大幅提高审判效率。四是建立符合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客观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探索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程序规范,实现从立案、诉讼材料接收移转、送达、保全、庭审到文书制作的全过程标准化运作,并在全市基层法院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也一体适用。只要是在北京打知识产权官司,当事人无论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是去哪个基层法院,程序标准和相关要求都一样通用,这样当事人就会对怎么打这个官司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和预判,也会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诉累,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三,我院下一阶段审判方面的几项重点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对知识产权保护最有效的手段是司法救济手段。下一步,我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谋划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努力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重点放在以下三点上:

 

       一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程序上,积极合法地运用先予执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建立提高司法救济及时性和有效性的程序机制。实体上,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真正满足权利保护要求的损害赔偿计算机制。提高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数额也要合理增加,目的就是要让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将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要求落在实处,直接体现在司法裁判中,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探索建立确保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统一性的常态化案例指导机制。定期发布标杆性、示范性案例。以案例指导方式替代传统的通过院、庭长听汇报来规范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的方式,为解决程序上和实体上各种疑难复杂和新类型问题确定范例,统一执法标准。

 

       三是进一步提升涉技术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通过配备技术调查官,选任相关技术领域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技术类案件的审理,以及对法官开展适当技术背景知识的培训等方式,提升法官调查、分析、判断涉案技术类问题的能力,大幅提高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以上是我院建院一个月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情况介绍。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的光临!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4-12-16 2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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