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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第一案” 院长宿迟担任审判长

 千龙网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 贾竹)16日上午,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该院第一起案件,院长宿迟担任审判长。据了解,这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自今年11月6日正式对外履职后首次开庭,标志着该院开始全面履行司法审判职能。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专利纠纷第一案,院长宿迟担任该案审判长 千龙网 贾竹摄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专利纠纷第一案,院长宿迟担任该案审判长 千龙网 贾竹摄

  上午9时20分许,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正式开庭。千龙网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名称为“金刚藤微丸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权(简称涉案专利)的效力认定,由第三方“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于2009年6月17日被授权公告。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金刚藤药材具有祛风利湿、解毒散瘀等功效,主要适用于筋骨酸痛、疔疮痈肿等症状。但目前针对金刚藤研发的糖浆、胶囊和片剂等剂型存在着溶解速度慢、生物利用度低等缺陷,故本专利通过将金刚藤药材制成微丸,旨在提供一种能使药物快速溶散,生物利用度高的药物剂型。

  2013年12月30日,原告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以该专利存在不能得到说明书支持、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为由,向被告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经审查后认为维康公司所提无效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随后,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庭审现场,双方仍以专利说明书的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独立是否缺乏必要技术展开激烈争辩。目前,该案正在进行开庭审理。

  据悉,此案是全国首例宣告商标权无效的行政纠纷案,也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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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成立。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内设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关,集中管辖原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

  按照《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范围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来源:千龙网  作者:贾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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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发布时间:2014-12-16 1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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