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案例简讯-RLMK-0111 11/15/2014
州有权利保护其州内企业对抗专利蟑螂(Patent Troll) State of Vermont v. MPHJ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LC, Case No. 14-1481 and In re MPHJ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LC, Case No. 14-137 (Fed. Cir., Aug. 11, 2014) 一案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强调,对于佛蒙特州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限制专利蟑螂针对其州内企业侵权警告行为,联邦法院没有审理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MPHJ拥有网络扫描系统相关的多项专利。透过其附属公司,MPHJ写侵权警告信给在佛蒙特州的多家企业和非营利组织,要求这些企业和组织需确认他们没有侵犯MPHJ的专利或者需交付权利金购买许可证。在2013年5月8日佛蒙特州的检察总长(Vermont’s attorney general (AG) )在佛蒙特州州法院起诉MPHJ,指控其违反了佛蒙特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G表示,MPHJ的信件含有威胁性,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对MPHJ寻求民事处罚。 于是MPHJ要求将此案移至佛蒙特区的联邦一审法院审理,MPHJ认为案件牵涉联邦法问题和要求多样性管辖权。MPHJ要求联邦法院宣判州政府对MPHJ缺乏个人管辖权和对AG在州法院提告是不当的,声称AG的提告是轻率随便的,应对AG做出Rule 11实施制裁的议案, AG要求联邦法院发回州法院重审。听证会后,AG提交了一份有条件的议案,澄清或修改其告诉书,并取消其对MPHJ永久禁制令的请求。佛蒙特区联邦法院决定不受理MPHJ转案要求,将本案发回州法院审判,并没有对MPHJ的动议作出裁决。联邦一审法院认为,AG对MPHJ的告诉“并没有提出专利法的相关问题”,因此应属于在佛蒙特州州法院处理。一审法院驳回MPHJ的指控,发现它对AG的答辩只是一个对不公平和欺骗性做法的防御,且此防御不能提供联邦法院主要管辖权的依据。
MPHJ上诉,认为联邦一审法院否决MPHJ要求受理动议,通过在决定事项的管辖权之前,拒绝决定是否驳回缺乏个人管辖权的议案,并允许AG有效地修改原来的申诉内容,然后拒绝行使修改申诉后的管辖权条。一审法官的决定并没有根据First Amendment和联邦专利法先决定抢占的控制问题。有滥用自由裁量权之嫌, 因而提出上诉。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拒绝MPHJ要求,并指出按28 USC §1447(d)的规定,一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在1447§范围内。对于一个被联邦法院发回到州法院重审的案件,MPHJ并没有资格针对联邦法院判决再要求上诉的权利。同意一审法院的认定MPHJ与AG诉讼并没有牵涉与联邦法律相关的理由。因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结论它对于一审法院的发回重审决定没有审查管辖权。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也否绝MPHJ的说法,根据§1447关于一审法院未能解决驳回MPHJ缺乏个人管辖权和制裁的议案,对这件事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也不具有审查权,并指出,根据§1447对这些提案是没有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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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
http://www.cafc.uscourts.gov/images/stories/opinions-orders/14-1481.Motion_Panel_Order.8-7-20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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