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2009年至2013年,该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84件,审结482件,审结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许多典型案例被省内外媒体报道,成为知识产权案件的经典范本。
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该院树立的打造知识产权案件精品工程的意识有关。
“从2009年到2013年,我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分别为13件、51件、31件、156件、219件,案件数量虽持续上升,但是我们把每个知识产权案子都当作一个工程,审判的每个环节我们都精心处理,要求判决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成为铁案和精品。”鄞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周伟平说。
审判能力是打造知产案件精品工程的基础。5年来,该院内挖潜力、外借合力,选取了四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审判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一线,选送年轻干警到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挂职锻炼,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的情况,该院建立了疑难案件会诊制度,通过集体探讨拓展办案思路,规范审判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审执兼顾是打造知产案件精品工程的保障。在判决时,法官充分考虑裁判文书实际履行的可能性。比如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的案件执行中,将裁判文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若当事人未停止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年检时对该涉案企业采取不予通过年检的做法,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停止侵权行为义务。
司法公开是打造知产案件精品工程的关键。对于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该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借助媒体的力量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氛围。此外,还通过发布各种主题的司法白皮书,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热点、典型案例、意见和建议向鄞州区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媒体公布,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扩大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影响力。2009年以来,该院已经陆续发布了《服装品牌侵权案诉讼情况通报》、《KTV著作权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报告》等司法白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