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07:4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宽明 朱建新
9月18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文明协创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举办的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在江苏常州开幕。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并作主题演讲。
奚晓明指出,党的十八大对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环境资源审判具有公益性、复合性、专业性、恢复性和职权性特点,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的理论基础和实现路径,建立一套符合环境资源审判特点和规律的司法机制与诉讼程序。实现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化,要建立包括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队伍专门化、审判工作机制专门化和审理程序专门化的“四位一体”的体制和机制。今年以来,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即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公益诉讼、发布典型案例和制定司法解释。
奚晓明认为,当前环境司法专门化问题已经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热点,理论研究成果丰硕。但是,对于环境资源审判的理论问题,比如环境资源审判的基本理念、传统侵权和环境侵权的差异等研究还有待深入。对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补偿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等环境保护新机制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奚晓明希望参加这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司法基本理论和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提供日益丰富的理论支撑。
此次论坛采取主题发言、专题发言及点评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环境公益诉讼”展开研讨。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全国人大、中华环保联合会有关负责同志,国内外环境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新闻媒体及其他特邀代表近150人出席论坛。
又讯 9月18日下午,奚晓明与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