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会议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上海正在积极争取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目前中央有关机构正对这项改革任务开展调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1994年2月,作为国内首批试点,上海高院、中院推出了知识产权法庭,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国际压力和中美贸易摩擦。20年后的今天,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已居世界第一,在市场竞争中,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将“法庭”升级为“法院”的时机已经成熟。专家认为,与知识产权法庭相比,建知识产权法院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标准,节约司法成本。
联席会议上,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上海法院向最高法院正式提出了“设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申请。目前,中央有关机构正在对这项改革任务开展调研。上海法院对调研工作全力配合,正等待中央的决定和部署。
副市长赵雯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