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柳雪松)“您在购买黄酒时是否会将‘绍女红’混淆为‘女儿红’?”这是4月25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绍兴法院”上出现的一条投票消息。原来,绍兴中院当天开庭审理的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诉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绍兴某酒类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庭审中首次采用微博直播的方式,网友们可以对涉案的法律问题进行投票,发表自己的意见。
“女儿红”和“塔牌绍兴酒”都是绍兴黄酒的两个知名商标,两家公司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去年11月,女儿红酿酒公司在调查中发现,上虞市一家酒类经营部正在销售“塔牌绍兴酒”旗下的“绍女红”系列黄酒。女儿红酿酒公司认为“绍女红”不论是字体还是字的含义,均与“女儿红”近似,而且“绍女红”字体旁边还醒目地标注了“九九窖藏、女儿陈酿”字样,容易误导公众。随后,女儿红酿酒公司将塔牌绍兴酒公司和该酒类经营部告上法庭。
而塔牌绍兴酒公司认为,从读音和形意上来看,“绍女红”与“女儿红”不存在近似,并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侵权并不成立,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1月,上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绍女红”对“女儿红”构成侵权,判决塔牌绍兴酒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以“绍女红”为酒名的系列黄酒,塔牌绍兴酒公司赔偿女儿红酿酒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塔牌绍兴酒公司对此判决不服,向绍兴中院提起上诉。
在庭审开始前,“@绍兴法院”新浪官方微博上就贴出了“女儿红”和“绍女红”的商标图案,还让网友投票是否会将两个商标混淆。庭审开始后,官方微博还对庭审进行文字直播。这样的新尝试立即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大家对两个商标是否会被误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利用微博进行案件庭审直播有利于增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确保司法公正。”绍兴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孙志萍告诉记者,法官会查看网民的投票以及意见,这将会作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的参考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