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药 学 会
国药会[2014]28号
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4〕24号)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委托,我会拟组织推荐参评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参评项目,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推荐,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5项参评项目。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 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 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 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
2. 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3.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报送要求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申报书中“推荐单位”一栏请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虹 范玫杉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九号楼1802室
电 话:010-58699280转819、820
传 真:010-58694812
E - mail:sunwenhong2002@163.com
附件:单位推荐函
中国药学会
2014年4月2日
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
抄送:理事长 副理事长 |
中国药学会 2014年4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