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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调研城南建设中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新特点并提出对策
张磊
 近期,大兴法院围绕保障新一轮城南建设的顺利开展,对影响生产方式转变和创新驱动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当前该区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高发态势。大兴区是农业大区,随着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农产品品质提出更高要求。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不法经营者在农药、化肥中擅自添加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登记许可证及标签,一证多用;假冒知名品牌种子,未审先推,在包装及标签上伪造、冒用无公害绿色标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其零部件。

    二是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活动频繁。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是首都现代化生产的核心,集聚了大量的技术工人和具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技能的人员。除传统的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犯罪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正在向专业化明显、科技含量高的犯罪形态发展,出现利用网络侵犯商业秘密、侵犯新型科技产品、假冒液晶屏、仿冒激光全息标志等智能化、科技化水平较高的案件。

    三是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增长迅速。大兴区有近百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在该区投资、销售产品、设立企业和研发中心,涉外领域犯罪逐渐增多。犯罪手段主要是境外人员向境内犯罪分子下定单,提供假冒产品的样式,指定其将该假冒品出口到某一特定国家。其次是以来料加工为掩护,在生产假冒商品后,将假冒品运送至境外销售。

    四是犯罪手段隐蔽,犯罪行为产业化,打击难度较大。。为躲避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求得生存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已形成作案成员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装备精良, “产、供、销”一条龙的行为模式,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通过化整为零、流动生产、遥控指挥,所假冒的产品有时连被假冒的企业自己仅频外表识别也分辨不清。

    针对上述问题,大兴法院认为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集中整治与日常打击相结合,严厉制裁侵犯知产犯罪行为。与工商、公安、质检、海关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办案合力,对区域内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同时,切实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和侵犯著作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并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二是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相结合,准确打击专业知产犯罪。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科学化、专业化的特点,在合议庭中吸纳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帮助合议庭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确保事实认定的合理性、全面性,厘清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依法定罪量刑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相结合,信息共享切实形成惩治合力。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先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再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往往又因行政机关的现场笔录、物证照片、扣押物品清单所涉及物品等相关证据已经移动或损毁等原因,造成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难度加大,部分侵权行为停留在行政处理阶段,容易发生“以罚代刑”现象,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实现法院、公安、检察、工商、烟草、质监、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切实形成惩治合力。

    四是立足审判职能和延伸司法职能相结合,提升办案效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重大的、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予以及时、广泛报道,扩大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辐射面,形成强大震慑力。注意发现和反馈权利人企业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协助相关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完善防控体系。深入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讲座,指导公司与高管、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帮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4-3-2 6: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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