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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尼斯分类出台 互联网商标保护条例呼之欲出
近日,中国商标网下发了《对第十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2013文本的修改》的新文本,此次新规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尼斯分类第十版2013文本所作的修订,国家商标总局根据尼斯联盟出台的新规定,结合当前国内的具体国情,又做了具体的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新规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尼斯协定是一个有多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旨在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以规定全球的商标服务。据了解,尼斯协定关于商标的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1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联盟,并参与了多次的尼斯规定修订与完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商标局下发的此次尼斯规定修正协议中加入了很多“新鲜事物”,特别是新增了包括互联网产品在内多种商标服务,其中包括新增搜索引擎服务、点击付费广告服务、在线音乐播放、网站流量优化服务、社交网站服务以及云计算等在内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保护项目。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托互联网衍生的新型产业逐渐兴起,而此次尼斯新规的实施也是适应了当前行业的需求,加大了互联网产业的商标保护,这也提醒国内的众多互联网企业要重视自身的商标保护工作,要提早做好企业的无形资产保护。互联网产业处于井喷时期,诸如天猫等在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仅在去年“双十一”一天,天猫就创造了350亿元的成交额,而作为新型移动互联网,仅在2013年,移动互联网的产值就已超千亿,不得不说,作为新型的经济体,互联网的发展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业内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北京中细软集团CEO指出,互联网的发展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机遇,挑战同样不可忽视,特别是随着企业品牌化运作模式成熟,未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更加重要,此次尼斯规定的修订可以说是一大革新,对互联网产品的商标保护工作可以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同样也可以鼓励更多互联网产品的创新。

  据中细软集团旗下的网络商标注册平台中华商标超市统计信息显示,目前互联网产品的商标类型主要集中在企业的网络标识领域,其中具体商标类型包括:企业网站、企业域名、企业互联网标识、互联网软件、在线影音服务等,虽然此类商标注册量近几年有所增加,但对比之下,此类商标注册数量仍然远远低于服装、家居等传统商标注册。据悉,作为国内最大闲置商标转让交易平台,中华商标超市在商标注册服务方面创新颇多,除了向更多企业宣传互联网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之外,还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在做好基础性商标服务同时,利用商标在线网络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等新型互联网产品为企业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

  对互联网产品的商标保护现在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未来需要更加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出台,除了增加互联网产品的保护类目之外,还要加大对此类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由于互联网产品提供多为虚拟类服务,且商标侵权的隐蔽性极高,因此监管起来存在误区,未来需要出台更多详尽的保护细则。

本文来源:赛迪网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4-1-27 1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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