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 洪志坚
法周刊:请您简单介绍下思明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
洪志坚:思明法院是福建省最早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基层法院,集中审理厦门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包括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反垄断纠纷之外,诉讼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知识产权庭成立至今已三年多,共受理了1121起案件,民事案件标的额9595万余元。这三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已经成为思明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发挥了非常良好的效果,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全面着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同时我们还积极建立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力量,共同化解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方面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我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入选了《福建省法院系统司法品牌建设》一书。
此外,我们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强化审判机制,同时也强调做好司法服务工作。2012年,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得福建省“青年文明号”称号,这是对我们司法服务工作的肯定。
法周刊:思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有哪些鲜明特点?
洪志坚:我觉得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创新”。
知识产权庭基本由年轻干警组成,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富有创新和活力的队伍。队伍中的成员,始终有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决心和勇气。
在这样的理念下,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不仅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像“智慧视线”、“智慧服务站”等这类创建司法品牌的点子,就是我们年轻干警提出来的。目前看,这些司法创新举措已经硕果累累,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此外,我们还积极与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的地区开展交流,专门举办了一期以“民间艺术衍生品保护”为主题的知识产权“思法论坛”,邀请了台湾相关业者来参加。他们很受震撼,觉得厦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走在了前列。回台湾后,他们还专程回信致谢,并邀请我们去参加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理论研讨。
法周刊:知识产权保护历来为民众所关注,思明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强调创新的同时,如何做到创新为民所用?
洪志坚: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本质属性,任何司法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实际的司法诉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司法创新的首要要求,就是要和群众“靠得更近些”。
我们在厦门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中山路”商业街设立了“法律驿站”,为商家和群众提供最直接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厦门高新技术企业最密集的软件园二期设立了“智慧服务站”,让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不出园区;与《厦门日报》合办“智慧视线”栏目,通过案例,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普法。
此外,我们还特意举办了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邀请市民代表走进法院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通过品鉴会等形式让市民代表鉴别假冒伪劣产品。
法周刊:未来几年,思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将有什么新的思路?
洪志坚:党的十八大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对我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是我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应当始终贯彻落实的指导思想。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
今后几年,我们将在立足于司法为民,围绕司法公开公信、审判机制创新、司法延伸服务等方面狠抓实干,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