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信息
最高法院法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后效果明显
李江涛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朱燕7日在此间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明显起到了惩罚信用缺失、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的作用。

  朱燕7日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的第二届“首都社会诚信论坛”上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法院结合多年的执行实际,借力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民事信用管理相关的规定,针对执行难的相关现状出台的破解执行难的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根源在今年7月19日发布的司法解释。

  作为司法解释的执笔人,朱燕说,对于失信人的惩戒主要有公布和定向通报制度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目前名单库已纳入37000余例自然人和法人失信信息。名单库公布后,媒体广泛报道,形成了较大威慑力,当事人纷纷给法院打电话请求把其名字取下来,有些人直接到法院履行。现在官网的点击率已经是130余万次。

  朱燕表示,第二种形式是定向通报制度。借助现代科技化的手段,将失信信息数据向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行政管理单位通报。理想的方式是点对点通报,通过专线将数据实时发送,没有建立专线的可定期用光盘介质转换发送。目前已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几大银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已开始信息数据的交换。

  朱燕说,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拟与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合作,使失信人在诚信企业评选、企业登记等多方面受到影响,迫使其讲诚信。还将与民航、铁路部门合作,使失信人坐飞机和高铁都受到限制,因为“高消费司法解释”规定,欠别人钱的时候是不能坐飞机的。
来源:新华网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3-12-8 17:57:04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