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天津高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切实对照讲话精神,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天津高院指出,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严格恪守直接言词原则,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环节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切实防止冤假错案。通过确立合议庭成员与承办法官承担同等责任机制、设立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建立死刑案件审判情况年度分析制度等,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认真总结新闻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司法公开新机制,以最充分的司法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发出正面声音。研究制定确保刑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保持刑事审判队伍稳定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