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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规定研究”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 沈咏强调加强诉讼证据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诉讼证据规定研究”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项目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发表书面讲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出席会议并致辞。

  沈德咏指出,国家设立“诉讼证据规定研究”项目,旨在通过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互动,研究推出对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学术有重要理论贡献,代表国家水准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完成好这个重大项目,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理论为基础,以实践为标准,着力推进诉讼证据规定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制度建设,为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沈德咏要求,开展“诉讼证据规定项目”研究,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增强项目研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又要鼓励参研专家和项目定点法院在项目整体框架下各显其能、各抒己见。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引导作用,用正确的理论推动司法实践、引领证据制度的发展进步。扎实推进项目研究,要在发挥院校合作优势、开展实证调研、反复研究论证、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下更大功夫。

  沈德咏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更新证据观念,把现代证据观念贯穿于项目研究和制度构建的始终。要立足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充分考虑我国的司法体制、司法机构设置、司法权力配置以及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构的特点,使证据制度在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司法证明各环节都能够发挥作用。要放眼世界,追求国际领先,全面考察、积极借鉴域外证据制度发展成果,致力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领先地位的科学、合理、务实、可行的证据制度体系。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以及10个项目定点法院的40余位课题组成员,围绕诉讼证据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深入讨论。

  据悉,《诉讼证据规定研究》(批准号11&ZD175)系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第三批重大项目,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开展“院校合作”的重要载体。项目于2011年12月正式获准立项。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3-8-31 2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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