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地意识到,崇高的法治梦想只有根植在人民群众中才有生命力。如果说法治是一颗种子,那么司法工作者就是园丁,而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仰就是土壤。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青天文化,在这样的法律文化中,怎样建立司法公信?或许对于我们而言,就是用自己的所言所行,去努力成为老百姓眼中的好人、青天,再以青天的身份让老百姓信任良法。
作为一名中国当代法官,不仅要担当起法庭上头顶天平肩扛正义的神圣与庄严,还要耐得住转过身去法庭外的琐碎与平凡,甚至要忍得了遭人白眼的卑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在民众心中树立司法公信力。
其实,做一个基层法官挺不容易的,收入低、责任重、工作压力大,还总是要遭受各种怀疑和误解,但我们依然非常爱这个职业。或许这就是每一位怀揣信仰的人民法官的法治情结吧。而这种情结究竟是什么?或许就是一种为民的情怀。其实对于每一个普通人来说,生活是连续的乐章,而陷入纠纷当中,则是他们生活中的变奏曲;尽快地帮助他们解决纠纷,目送着他们回到现实生活中,在此过程中得到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就是法官职业对于自我的价值所在。
其实,司法审判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为民,有了一颗为民之心,就有了公正和廉洁的内在驱动力,而正是这一切,铸就了对党的事业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