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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装潢因王老吉而生 加多宝难自圆其说恐失支持

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宝凉茶红罐装潢权诉讼案有了实质性的进展。5月8日,诉讼案件正式进入质证环节,双方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予以说明和质辩。合议庭决定于5月15日上午九点在广东高院正式开庭。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指出,红罐属于王老吉是不争的事实,相信法律会保护正义,而加多宝所提供的多项证据真实性、说服力不足,难以自圆其说。

据了解,加多宝提供的第六项证据外观设计专利证并不具有任何说服力,且已经过期。

针对这外观设计专利红罐罐贴字体、图案、色彩分析对比,结论为:王老吉这几个大楷书肯定不是陈鸿道先生设计的。三个大字字体排列无论字体横排竖排,前人早就排列过,横也有,竖也有,绝不是陈鸿道先生设计出来的排列阵式。几行小字都为描述王老吉的凉茶的历史和功效,不算特别。另一比较显著的是王老吉注册商标,纯属商标注册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还有一个红色的底色彩,红色是通用色,谁也不可以独占,况且红色还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指定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还限定他不准使用其他色彩。红罐王老吉装潢主要显著特征王老吉三个大字,根本就是王老吉商品凉茶系列特有装潢,属传统的王老吉凉茶装潢。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指出,具体来说,“王老吉”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其主体部分由红底色和黄色、特定字体的“王老吉”三个字组成,其中,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具有识别作用的,主要是“王老吉”三个字。作为装潢组成部分的“王老吉”三个字无论颜色还是字体与作为注册商标的“王老吉”完全一致。该装潢的知名度和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通过将红罐与黄色“王老吉”结合使用产生和积累起来的,如果没有“王老吉”,仅红色罐,因为缺乏显著性,又不好呼叫,很难在消费者中建立起知名度。

更为重要的是,装潢既有王老吉凉茶特有名称又有王老吉注册商标,按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是不能擅自使用。王老吉属著名商标,未经许可谁也不能将其作为外观设计图案或字样。本案装潢的特殊性在于设计装潢是为王老吉凉茶专用,服务于王老吉,归属于王老吉,不可分离。

一位来自四川的饮料经销商表示,现在红色罐装饮料很多,在日常进货与上架时识别王老吉凉茶时主要依靠认清黄色部分字体,消费者指明购买王老吉凉茶时不看商标也无法做出正确选择。

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包装、装潢作为一种可识别标志,根据TRIPS协议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特有性就可以受到保护,同时具有显著性,也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根据既定事实,作为“王老吉”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红罐包装的显著性是建立在“王老吉”商标的许可使用基础上的,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与“王老吉”凉茶无法分离。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3-5-14 1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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