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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造力

  今天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各地近期都开展了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活动。作为我国“扫黄打非”工作的一部分,此项活动为净化文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鼓励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向全世界表明了我国政府和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责任、决心和能力。

  知识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过去几年间,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指引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进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各地打击侵权盗版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查处了一批制售侵权盗版的大案要案,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今年1-3月,全国共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357万册(张),与2012年的1109万册(张)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随着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阅读人群的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目前,视听节目网站、网上书店、电子商务平台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日益增多,而对此类新兴侵权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则相对滞后,今后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要做到“网上网下联动”,同时把更多工作力量转移到网上,注重新媒体上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尤其要重视涉及青少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希望所在,给他们营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成长环境,对于强化青少年的创新观念,激发青少年的创造活力,增强未来我国自主创新的国际竞争力有重大的意义。为此,我们要坚决打击涉及青少年学生的教材、教辅、课外读物以及字典等工具书的侵权盗版行为,让学生从小就牢固树立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观念,让下一代成为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新源泉。这也是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创造力:下一代”的意义所在。

文章出处:光明日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3-4-26 9: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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