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更多头条
田力普:台湾专利代理人大陆从业今年在福建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3日在京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透露,台湾专利代理人大陆从业今年将首先在福建试点。

  2011年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来,报名非常踊跃。

  田力普说,考取资格以后,就面临从业问题。“台湾代理人素质高,他们能为台胞服务,也更熟悉台湾企业的情况,能提升一些地方的服务水平。国家产权局今年将率先在福建启动试点,逐步开放台湾专利代理人赴大陆从业。”

  2010年《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两岸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次第展开,逐渐深入,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定期举办。

  “更重要的,台湾的企业已经深度融入大陆的知识产权大家庭中。”田力普说,台湾地区业者在大陆申请专利数量,位列前八;两岸企业在专利技术的实施、转移等方面也展开了深度合作。

  1985年4月1日,大陆开始实行专利制度。台湾同胞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可以在大陆申请专利。

文章出处:新华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3-3-5 9:05:05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