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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不仅仅是花样 更是创新 绍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确立公开公信原则 让群众心里亮
“能不能包下这家设计工作室,专门给我们厂设计花样?”轻纺城市场内,一名商户跑到主席台前大声发问。这是最近举办的绍兴县2012年第四次画稿交易会上的场景。“这两年明显的感觉到市场内氛围变了,大家都在变‘勤快’,千方百计创新花样设计,这和前几年‘你抄我抄大家抄’的局面不能同日而语了啊”已在轻纺市场做了十余年布料生意的王水发说。

  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灵魂,这话反映在中国轻纺城市场的现状上,真是太贴切不过了,闻名全国乃至世界的中国轻纺城,纺织企业和经营户数以万计,其中的纺织花样更已万万千,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也许正是这样,让不少经营户产生了“浑水好摸鱼”的念头,纺织品行业不重视设计,互相抄袭,一度出现档次低,产品生命周期短等不良市场反映。

  “一开始开展工作时,很多经营户不理解,觉得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单单处罚他。”绍兴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陈伟告诉记者,由于不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经营户有不少抵触情绪。“我们确立了司法公信的原则,公开公示,打造让群众心里亮堂的司法,同时正气凛然,坚持培育诚信沃土,才得以服众。”

  绍兴县法院知识产权的亮堂司法打出了组合拳。首先,开展“审判走进市场”活动。通过市场内公开开庭、公开宣判以及发放宣传册,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等方式使群众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其次,公开实践“回应型司法”。针对商户反映的自己没有设计能力的问题,提出搭建创意流转平台的建议并落实执行;针对商户反映的版权登记和公证有瑕疵的问题,立即向版权局、公证处提出司法建议促其改正;针对当事人对美术作品相似性有疑问的案件,则创设执行了裁判文书附作品对比图制度,使构图相同和不同处一目了然。这样一些回应型司法的措置传达到市场和当事人耳朵里,获得了赞誉和对审判工作的进一步理解支持。

  “司法公开不仅是法律宣传和审判公开,那只能做到公知。要取得公信,司法必须有回应,而且要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只有人民看到司法人员的主动努力,他才能真正认可司法。”这是绍兴县法院近年来实践得出的认知。

  2012年,绍兴县法院的亮堂司法又开辟出一条新路子——花样公示制度。主要是会同县工商局,将有抢注可能的涉案花型在轻纺市场予以公示,告知案外人如对作品权利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据了解,在该院第一批公示的两起花型中,就有一起涉案花型收到了案外人举出的有效反证,证实原告是抢注,让诉讼能力较弱的被告确实感到了公平“够得着”,在市场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3-2-28 22: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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