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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官姜颖、陈惠珍入选人民法院2012年度10大亮点人物

姜 颖

“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

姜颖,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审理过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其中包括“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尼欧普兰汽车案;“北京十大知识产权精品案件”“鸟巢”案等,在国内外影响广泛,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形象代表”,获得过多项荣誉。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开展向姜颖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中开展向姜颖学习的活动。(姜颖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4月10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选择法官职业,因为梦想;坚守审判岗位,源自责任。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18年来,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没有权利懈怠,也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的,就是穷尽全力,做到最好。我要通过我认真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从而对法律尊崇与信仰;我要用我精心撰写的每一份判决,让全世界看到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行动,从而树立起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荣誉和褒奖都是对我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我的激励和鞭策,不断敦促着我为我所挚爱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为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而奋斗。我将和我的法官同事们一起继续努力,用热爱践诺公平正义的法官誓言!

同事印象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赵悦:姜颖曾说,“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而看过姜颖判决的人无不感佩,那字里行间的“辞”、“思”、“情”,充满了大智慧。没有华丽辞藻,没有原理堆砌,她告诉我们,判决的修辞之美应该是对事实的精准描述,是对诉辩主张的到位回应,是法官严谨而直白的逻辑思辨;没有先例,没有成规,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思想之美就在于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要能够从单纯的案件中跳脱出来,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关怀,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情怀之美就在于设身处地,宽容博爱,让崇尚法律、追求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原来,法律真的可以是一门艺术。

陈惠珍

打造精品案件的“工程师”

陈惠珍,1983年进入法院工作,1991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长达13年。她主审的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著作权侵权案等众多名案在知识产权界极具影响力,曾获评上海十大知产案例和十大版权案例、上海法院30年典型案例、全国十大知产案件和中国法院知产保护50件典型案件。她兼职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知产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导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邀研究员,参与编著《驾驭庭审》、《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8》、《知识产权审判指要》等7部法学著作。2008年起,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2年4月24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我要求自己:要培养政治责任感和独立、向上的人格、情操,尊崇并热爱所从事的职业,在实践中积累职业经验、锤炼职业操守,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职务上和职业上的双重职责。作为一名女性,我要求自己:用心用情承担好家庭的责任。“只顾耕耘、不问收获”是我个人的人生态度,而社会、组织和家庭给了我“只要耕耘、必有收获”的认同和赞许。这使我倍感慰藉的同时,更感受到这个伟大时代的厚度、宽度和温度。

同事印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徐飞:在我眼中,她一直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好庭长、好老师。她能够在不放松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学习更新业务知识,坚持自己审理案件,坚持亲自进行调研,刻苦钻研,身先士卒。而对于庭里同志提出的业务问题,她总是乐于与大家一起钻研和探讨,并且总能够以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我们的知识产权庭总是不时地有精品案件涌现,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着她的精心指导和深远的思考,知识产权庭的成长离不开她一路的坚持和努力。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3-1-9 7: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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