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5日刊出评论说,在2012年底,几位部级高官不约而同强调2013年要加强反垄断工作。在这种背景下,发改委于2013年首个工作日作出首例外企反垄断制裁,可谓是以实际行动落实了有关会议的部署。分析称,中国加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增加经济发展活力。
文章摘编如下:
国家发改委4日依法处罚了三星等6家境外企业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外企进行此类处罚。2011年,发改委曾对山东两家制药企业的垄断行为罚款600余万元,并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涉嫌垄断展开调查。
这些动作显示,反垄断由内到外,金额由小到大,工作力度和广度都在加大。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年底,前述几位部级高官不约而同强调2013年要加强反垄断工作。
12月18日,张平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20日,周伯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拓展反垄断执法领域,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竞争执法机构两个积极性”。28日,陈德铭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明确要“依法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在这种背景下,发改委于2013年首个工作日作出首例外企反垄断制裁,可谓是以实际行动落实了有关会议的部署。这令外界有理由相信,未来反垄断将进一步出实招、见实效。
中央高层近期在多个场合要求经济工作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这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健康良性的市场秩序。加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和其他厂商的合法权益,从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增加经济发展活力。
在改革开放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华外企享有种种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这在特定时期为招商引资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这种“待遇”已越来越不明显,内外企业平等竞争的局面形成,市场体系趋于成熟。对于外企的价格垄断行为果断处罚,也体现了这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