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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成功调解微软公司索赔亿元侵害软件著作权案

  据《劳动报》报道,经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调解,微软公司索赔亿元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顺利结案。记者昨天获悉,涉嫌侵权的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包括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3600万元等民事责任,并承诺今后将充分尊重微软公司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权益。

  微软公司诉称,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猛、韩红昌等三被告在互联网上未经授权非法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吸引实际点击数达3200万余次,盗版下载1132万余次。被告向全国电子市场发送盗版光盘1278890张。为此,微软公司认为上海瑞创公司等三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亿元的民事责任。另外,该案涉及的侵权行为严重,韩猛、韩红昌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受理本案后,上海高院知产庭高度重视,经合议庭努力,本案已于日前顺利调解结案,上海瑞创公司承担了包括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3,600万元等民事责任,并承诺今后将充分尊重微软公司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权益。

文章出处:法律教育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2-11-27 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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