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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有关专家证人应注意的问题(河南高院)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有关专家证人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由其单方提出若干名专业技术人员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陈述意见、说明观点、一般应予准许。

  2.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专家证人应考虑其身份和在本行业的影响,以及与申请人的关系等确定是否准许出庭。人民法院确定的专家证人应当是对相关技术领域可以提出权威性意见的专家。专家证人应主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专门性的知识、技能,并经专门培训;

  (2)具有必要的经验,并具有胜任该工作的能力;

  (3)具备表明自己赖以形成意见或结论的科学依据的能力;

  (4)具备对假设性问题做出明确回答的能力。

  3.对于出庭专家证人人数应加以限制,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12人,以不超过3人为宜。

  4.专家证人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所做出的相应陈述,对申请其作为专家证人的当事人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5.专家证人出庭一般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

  6.专家证人出庭陈述意见,应接受法庭以及申请其出庭的对方当事人的询问以及对其陈述的质证。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2-11-4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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