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4件,内容主要涉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强化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等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副局长对分管工作领域建议办理答复文件审核签发,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对本部门办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作为组织协调部门,主动跟踪,加强协调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商解决办法,促进建议落实。对于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主动与代表交换意见,进一步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于需要出台新政策措施的代表建议,在制定政策措施前主动邀请代表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寻求解决问题具体办法;对于代表提出需要其他部门给予支持才能解决问题的建议,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