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日前联合知识产权、海关、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意见》规定,建立群体性重大案件通报预警机制,对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大面积维权,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受理单位可通过联络小组成员向主管单位通报,迅速启动诉前、庭前调解程序。行政部门在受理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投诉的案件中,可以引导纠纷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对和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意见》发布后,福州市中院已成功确认了一起由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持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这是福州市第一份由法院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