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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注册正规公司销售非法出版物被公诉

  利用自己注册成立的正规公司,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对这起非法经营案的谭国宏、曹建军、肖硕芝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发现源头,办案组潜伏一个月成功破案

  今年4月初,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市面上有人销售非法出版物,有些出版物还有淫秽和色情内容。在向上级报告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成立办案组,对销售点连续蹲点、跟踪和摸排。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排查,办案组发现了以谭国宏为首的一个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下窝点。

  5月17日上午,办案组发现这个地下窝点正在赶工加印,并准备将非法书籍运离。次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作战,对谭国宏的印刷厂和办公室等进行了突击搜查,当场抓获正在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谭国宏等9人,查获《巨贪背后的艳妇》等非法书刊7万多册,尚未装订成册的散页53万张,胶片7572张,印刷PS版(一种可随时用于晒制印版的,预先制成的涂有感光膜的平版或凸版版材)1095张,查封地下印刷线1条、窝点2个以及印刷机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经鉴定,送检的《巨贪背后的艳妇》等659种、1万余册出版物为非法出版物,有6980本属于淫秽书刊。

  6月12日,白云区警方将谭国宏、曹建军、肖硕芝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提请逮捕。6月15日,白云区检察院对上述三人批准逮捕。

  经营不善,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谭国宏今年32岁。2008年1月,谭国宏注册成立广州宏丽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宏丽公司)。宏丽公司证照齐全,雇有五六名员工,最初靠印名片、收据、画册和一些宣传单盈利,经营情况还不错。但好景不长,随着生意逐年变差,公司开始入不敷出。

  2011年12月开始,谭国宏擅自扩大公司经营范围,陆续接一些印刷书和杂志的订单,而在这些订单中,绝大部分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印刷的非法出版物。

  据谭国宏供述,宏丽公司主要靠在知名网站租赁广告位置做推广,客户也多是通过网络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他们。虽然客户没有告知委托印刷的书和杂志是否经过管理部门批准,但是从定价和内容基本可以推测出是非法出版物,而且绝大部分没有刊号。“因为生意太差,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我才印这些盗版书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了。”谭国宏说。

  检察官呼吁建立完善的犯罪信息系统

  宏丽公司的办公地点与印刷厂不在一地,公司在办公地点主要是对外联络、储存资料、设计印刷封面。谭国宏接到客户订单、收到客户送来的晒版胶片后,安排工人印刷。印刷分两个步骤,先后在两个地方进行,先是将封面送到一处办公室或曹建军的无证印刷厂加工封面过胶,再送到在他处的黑白印刷车间把封面和内页装订在一起。

  平时,谭国宏负责宏丽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其表弟肖硕芝负责开胶装机(把封面和内页用胶粘合起来的一个工序),谭国宏不在时公司由肖硕芝负责协助管理。而曹建军的无证印刷厂对外打着宏丽公司的招牌经营,今年3月开始偶尔为宏丽公司加工封面。案发当日,执法人员在曹建军的印刷厂内查获《知音精华本》等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

  谭国宏说,大部分非法出版物是一名叫“阿龙”的男子(在逃)委托印刷的,“阿龙”没有提供任何相关出版物的版权证明凭证。印刷所需资料均是由“阿龙”开车送到宏丽公司,交货则是由谭国宏用货车送到指定的路边。由于“阿龙”每次联系谭国宏时电话号码都不一样,谭国宏没能记住“阿龙”的联系方式。

  广州市一名长期从事审查逮捕工作的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式日益隐蔽、手段日新月异的今天,司法机关之间仅仅强化协作配合、增加打击犯罪的合力是不够的,她呼吁建立完善的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信息系统,内容包括驰名、知名商标注册情况,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黑名单等;建议各个单位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举报相关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共同打击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

文章出处: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2-9-6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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