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将在广西建立预警机制,同时将落实具体措施以促进专利的商品化和资本化。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修订基础、主要亮点和实施准备工作等有关情况。《条例》的颁布实施,主要有六个亮点:一是将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并设立专项经费;二是为激励专利的创造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三是在促进专利产业化、商品化和资本化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四是建立专利审议机制和专利评价机制;五是建立专利预警机制,通过发布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的方式,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案,妥善应对,控制和减轻损害;六是加强流通领域和各类会展防范假冒专利的指导。
据悉,《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通过,于2012年8月12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