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版权局获悉,2012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作品自愿登记数量达到180891件。作品登记量同比增长了近3.5倍,其中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录音制品、录像制品所占登记比例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现了作品登记类型的均衡发展。
在180891件自愿登记作品中,摄影作品102081件,文字作品60635件,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6603件,美术作品1172件,音乐作品421件……对此,北京市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充分表明作品自愿登记受到了广大著作权人的认可,能够真正起到保护著作权的作用,作品自愿登记证书的权威性也由此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