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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通过卷烟平装法案 烟草公司败诉
  烟草在线据澳大利亚广播电台报道编译  烟草公司就澳大利亚政府拟定的无标识卷烟包装立法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以失败告终。

  最高法院在8月15日作出裁决,宣布政府有权实行这项法律。

  烟草公司的起诉书宣称,政府制定的无标识卷烟包装法规等于取消烟草公司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但没有作出相应的赔偿。

  政府答辩说,这项法律没有超越政府的立法权限,法律仅仅是规定卷烟包装的外观。

  最高法院的裁决为政府在今年12月1日实施卷烟平装法律扫清了道路。

  这一诉讼受到国际上的广泛关注。现在其他一些国家会考虑实行自己的平装法规。

  虽然澳大利亚高院并未给出通过该项决议的具体原因,但高院的决定已经表明,大多数法官认为给法案并未违背澳大利亚宪法51条的规定。

  澳大利亚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负责人马克·道贝称,法案的通过是公共卫生事业的一大胜利,将给对“平装”持反对意见的全球烟草公司带来沉重打击。

  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的“平装”法案曾招致烟草公司的反对,这些公司认为该法案是违反商标法的,并将依靠法律手段抵制法案施行。

  据悉,澳大利亚每年因吸烟导致的疾病夺走生命的人数超过1.5万人。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在2018年以前把烟民总数降至全国成年人口总数的10%,“平装包装盒”法案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推行的严厉禁烟政策的一部分。

  2011年11月,澳大利亚通过了卷烟简单包装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这项法案的国家。根据卷烟简装法案,从2012年12月起,所有在澳大利亚销售的卷烟必须采用统一包装。包装上不准印制品牌标识,只能采用统一的颜色和相关图案——颜色一律为低调的橄榄绿,正面印制腐烂的牙齿等令人感到恶心的图片——图片下方可用统一的小号字体印上卷烟生产商的名称,包装侧面必须印上健康警示语。

  这起诉讼案被视为针对卷烟简单包装的一个判例案件。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澳大利亚最高法院身上,看他们如何做出判决。上诉澳最高法院的4家烟草巨头分别是英美烟草集团、菲利普·莫里斯烟草公司、帝国烟草公司以及日本国际烟草公司。他们指出卷烟简装法案违反宪法,实施这项法案意味着澳大利亚政府可以在不进行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便可非法获得他们的知识产权。

  英美烟草集团发言人斯科特·麦金泰尔表示这项法律行动是针对所有卷烟品牌的一个判例案件。他说:“作为一家销售合法产品的合法公司,我们将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股东的利益。任何一家公司都会这么做。”澳大利亚政府否认卷烟简装法案违反宪法,同时表示会“坚决捍卫”简单包装的合法性。在澳大利亚政府看来,通过和实施卷烟简装法案是一项合乎法律规定的举措,目的是保护公共健康。

  卷烟平装立法的缔造者、澳大利亚司法部长和前任卫生部长尼古拉·罗克森将这起案件称之为“一场大战”。她在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采访时说:“澳大利亚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高达1.5万人,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减少死亡人数。”

  为了减少烟民数量,澳大利亚采取了一些世界上最为严厉的举措。按照规定,澳大利亚的卷烟零售店必须闭门销售,同时严令禁止卷烟广告和卷烟企业提供赞助的做法。在澳大利亚,在任何公共场所吸烟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包括酒吧、餐馆或者娱乐场所。在一些地区,当地委员会甚至禁止居民在公园和室外吸烟。

文章出处:烟草在线
本网发布时间:2012-8-16 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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