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永才 ——2012年6月27日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8年以来的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8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11254件,审执结378812件,年均分别增长2.38%和3.93%。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6315件,年均下降0.56%;审执结45408件,年均增长0.22%。
(一)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各个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服务“三保”、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四个无锡”建设等司法文件53份。密切关注反映在审判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各种调研报告、司法建议750余份,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年”等系列活动,为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妥善审理保险、证券、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在国内首创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促进生产要素重组,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妥善审理其他民商事案件185667件,标的额410.6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8.06%和4.19%。
服务城乡统筹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出台实施《关于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地管理制度、农村公用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保障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注重农村工作实际,尊重民情风俗,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接受得了的方式处理涉农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化“530”计划、建设“东方硅谷”的决策部署,保障创业创新发展。加强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就传感网产业发展、老字号保护、紫砂行业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出台司法保障意见。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完善专家证人诉讼制度。积极争取立案管辖权,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4家,数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由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530”企业等100多家重点企业加入的司法保护联系网络,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工作的意见》,成立全省首个、全国第二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民事、行政、刑事、行政非诉执行“四合一”审判工作模式,开展环保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审结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调解全国首例由居民代表和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积极总结审判经验,先后制定环境侵权案件审理指南、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审理规则、环境民事案件证据规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环保案件审判标准。无锡法院的环保审判工作受到联合国环境保护署、国家环保部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等予以重点报道。
(二)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8789件,判处被告人41496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5723人,年均分别增长8.3%、5.86%和1.4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惩处经济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建立逐级定案把关机制,细化量刑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均衡。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7家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建立回访帮教制度,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78件。积极探索行政纠纷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实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创新预防性行政司法机制,加强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积极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稳妥做好司法强制搬迁工作。
强化执行工作,依法维护法律权威。执结案件90312件,标的额191.1亿元,年均分别下降2.93%和2.69%。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在全省率先推行执行分权流程改革,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活动,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三)坚持为民司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市中院在全国中级法院中率先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健全多元化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度重视对弱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建立涉老年人案件审判合议庭和“司法助残工作站”,创新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机制。
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实施“司法阳光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实行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开展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工作和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推行“阳光拍卖”,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开设院长公众邮箱,全方位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司法民主,建立民意收集吸纳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今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首份《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在全国40多个较大市的中级法院中,市中院司法透明度得分位居第八。
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实施“司法惠民工程”建设,将法院立案大厅、法庭立案窗口全部升级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门诊式”服务。开设“假日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开展小额诉讼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平均结案时间不超过7天。加强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特困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对申请执行人实行执行救助。
(四)坚持和谐司法,全力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感知公正三百工程”等系列活动,促进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积极参与“和谐镇、社区”共建活动和“公法联调、庭所对接”工作,实施以跟踪帮教、“法伴我成长”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创新“五项工程”,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五大员”建设行动,构建群众参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网络体系。
加强调解工作,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形成由民商事到刑事自诉、行政、执行的全方位调解,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信访的全程式调解,从院、庭长到合议庭成员、主审法官、书记员的全员式调解,并注重用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检验调解效果。落实诉调对接,逐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构建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情况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工作机制。抓好源头治理,注重排查化解,严格办案质量,加强初信初访,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推进“诉访分离”,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认真化解涉诉信访积案。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提升法院自身建设水平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社会公众评选“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活动,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配好配强法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班子能力建设。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解三促”、“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全面优化司法形象。大力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加强青年法官培养,丰富青年法官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加强职业培训和司法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共有22篇论文获奖,连续三年保持全国法院前七位。
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司法正气。加强廉政风险节点管控,完善司法廉洁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出台《关于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崇法尊民、公平正义”无锡法院精神,切实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深化规范化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行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等五项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法院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努力帮助基层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强化人民法庭建设。13家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和“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监督意识,大力推进监督机制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自觉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定专人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听取专家咨询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各位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回顾发展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就应当始终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把自觉为大局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二是必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不懈追求。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必须增强和谐司法理念,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职责。五是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提升公正廉洁司法能力作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服务大局、化解矛盾、提升质效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严谨细致、务实创新、亲民为民的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基层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审判工作压力有待缓解;“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严重,威胁侵害法官、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作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将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一流素养抓审判、一流管理树形象、一流业绩促满意”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四个无锡”、奋力推进“第二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能动司法,在服务和保障“四个无锡”建设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抓好审执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四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在推动公正廉洁司法上下功夫。五是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在改进法院工作上下功夫。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我们信心满怀;肩负新任务,我们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