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更多头条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京开幕
    会期7天、154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49个国际组织的720余名代表与会、现场设置500多个即席话筒、6种语言同声传译,今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京开幕。

  这是近16年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版权领域的首个外交会议,也是联合国专门机构在中国召开的首次外交会议。此次会议拟缔结《保护音像表演条约》。

  对于音像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各国有着不同的方法和制度。但国际上目前还没有条约对表演者授予管理其作品在海外如何以及何时使用的权限,或者没有规定支付报酬的法定权利。

  自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颁布以来,歌手、音乐家、舞蹈家和演员录制在音像制品中的表演开始享受有限的国际保护。1996年通过的《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使这些标准在单纯的声音表演方面,特别是在声音表演的数字化使用方面,完全符合了现代需要,但却为音像表演(如故事影片、录像和电视剧等)者留下了空白。

  2000年,加强表演者音像表演权的讨论所涉及的20条内容中有19条达成了临时性一致意见。谈判者在一项关于如何处理表演者向制作者转让权利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暂停了外交会议。

  此次外交会议,正是12年来各方努力的结果。将要缔结的《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将为保护表演者提供更清晰的国际法框架。此条约将加强电影演员和其他表演者的经济权利,让表演者有可能与制作人分享音像制品在国际上创造的收入,向表演者授予精神权利,使他们能够制止不署名或歪曲其表演的行为。此外,条约还将首次向表演者提供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出处:和讯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2-6-21 10:08:50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