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惩戒规避执行行为,配合我市“三打两建”工作,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深圳中院对8宗涉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发布悬赏公告,对提供有效线索并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从执行到位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悬赏金给予奖励。
公告具体内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若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的,本公告正式生效。有效线索包括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行踪线索。有效的财产线索应为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或权益,人民法院根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有效行踪线索指人民法院根据该线索对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实施控制并据此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举报信息应从合法途径取得,非法取得的信息不属于有效举报信息。悬赏金发放时间为执行款到位后15日内。人民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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