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奇虎360对腾讯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将在广东高院进行公开审理。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制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赔1.5亿元的金额。同时,360认为腾讯大量模仿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再通过《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搭售行为,对整个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伤害。
360总裁齐向东表示:“360是腾讯滥用市场地位的受害者,腾讯的"二选一"给360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讨论,以及司法机构对这个案例的判决,能够遏制腾讯的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建立一个公平竞争、有利于创新的互联网环境。”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利用这种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竞争才被反垄断法所禁止。
4月15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反垄断法高峰论坛上表示:“我们最近有两个官司,一个是腾讯继续起诉我们的扣扣保镖。我们的扣扣保镖肯定有很多做的不严谨的地方,但我们从不损害用户的利益,也没有破坏QQ的运行。第二个就是我们诉腾讯的反垄断。360由于自己的产品创新能力,使我们没有被腾讯打死,我还可以站在这里讲话,我们还可以到纽约上市。我也是天使投资人,我看到很多投资公司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做了一个产品,如果被腾讯抄袭怎么办?如果腾讯抄袭,最后捆绑怎么办?”
奇虎360腾讯决战羊城
3Q大战始于2010年9月27日,当日,360发布了其开发的“隐私保护器”,用以监控IM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而根据监控结果,相比于MSN、旺旺等,QQ“不该做的动作”太多,涉嫌侵犯用户隐私。对此,腾讯予以否认并反指360游览器涉嫌不正当推广,并联合金山网络等公司联合抵制360。10月29日,360再度推出“扣扣保镖”,要给QQ“净身”(给QQ体检、帮QQ加速、清QQ垃圾、去QQ广告等)、。11月3日腾讯发表公开信,称做出了“非常艰难的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只能“二选一”。11月初,工信部等相关主管部门介入3Q大战,双方各自认错,3Q大战暂时平息。
尽管双方口头上已经反躬自身,但是,针对对方的法律诉讼一直在暗中推进。由此,在3Q大战爆发1年半之后,双方终于进入了法庭决战阶段。
据悉,为了增加胜算的筹码,双方均邀请了资深人士到庭坐镇。360方面聘请了曾任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局长的英国学者DAVID STALLBASS,腾讯方面聘请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据接近360的人士透露,“此次360起诉腾讯的案由是认为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在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上,国外的经济学相关的律师经验更为丰富。”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表示:“能够拉来两位"裁判员"级的人物担当"运动员",足可见双方对此案的重视,想必投入也不是小数。”
据上述接近360的人士透露,360方面对此次起诉腾讯案的预估是:“70%的胜算”。
腾讯起诉360索赔1.25亿
除了18日开庭的360起诉腾讯案之外,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也在4月13日被广东高院正式受理。尽管此前360方面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但是从现有情况来看,未被采纳。
腾讯公司给《证券日报》出示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腾讯要求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停止已发行和传播的“扣扣保镖”软件现有功能,停止诋毁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此外,要求360赔偿1.25亿元,同时连续三个月在其网站首页、新浪等网站首页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腾讯赔礼道歉。
腾讯认为,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亦导致用户不能再享受优质、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1.25亿元的赔偿金额并不为过。
对此,360回应称,用户有选择权,360扣扣保镖既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至于腾讯方面提出的诉讼及索赔1.25亿元,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上的依据。
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广东高院尚未确定该案的开庭时间。”
有观点戏言,从数学上来看,如果360和腾讯各自打赢官司的话,1.5亿和1.25亿两个赔偿额相抵,腾讯还要输掉2500万元。
网易拍案而起怒斥腾讯抄袭
不过,与1年多前3Q大战不同的是,3Q此次羊城决战的侧翼,增加了一个重量级的新面孔——网易。
与腾讯同在广东起家的网易,这些年来一直秉承了低调的作风。多年来,在腾讯屡屡遭到业界同行发难,尤其是3Q大战期间,尽管周鸿祎与丁磊私交甚笃,网易都保持了“不偏不倚”的态度,充分照顾了与腾讯的“老乡”情谊。
尽管网易位列4大门户,但是近年来门户网站之间比拼的网络视频、博客、微博等产品,网易基本上都是点到为止,不与争锋。事实上,在媒体上,网易养猪的新闻比网易其它产品的新闻要更为惹眼,“丁家猪”已成为网易最大的卖点。
但是,即便这样低调隐忍行事的网易,如今也对腾讯“拍案而起”了。
4月12日下午,网易公司发表公开声明,强烈谴责腾讯公司的抄袭行为。网易表示,其重要的移动互联网产品网易新闻客户端,遭到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2.0版本的公然侵权。腾讯产品在产品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的设计上直接抄袭了网易新闻客户端的相关功能和设计。网易强烈谴责腾讯的这种行径,并要求腾讯公司自尊自重,自觉主动地将抄袭产品从App Store下架。
网易方面表示,“互联网的活力来自业界推崇的创造力精神。腾讯新闻客户端对于网易新闻客户端的抄袭,是不受人尊重的行为,也是对互联网创新精神的伤害。网易新闻客户端作为同类产品的领先者,欢迎并鼓励其他从业者进行良性竞争,通过良性竞争一起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优质的使用体验。但是,网易新闻客户端反对并强烈谴责和坚决抵制腾讯新闻客户端的抄袭行为。腾讯新闻客户端的抄袭行为,并不能给业界带来真正的创新,只能让创新者遭受侵犯和伤害。”
数据显示,网易新闻客户端自2011年3月21日发布以来,一年时间用户即突破千万,在应用商店新闻类应用中位居第一。
对于网易的指责,腾讯方面回应称,腾讯新闻客户端独创了应用内播放视频的模式,且已经进行了大量创新,不算抄袭。腾讯在声明中表示:新闻客户端作为移动新媒体的战略产品,腾讯很早就开始在苹果手机端布局,早在2010年10月,腾讯新闻客户端的第一个版本就在苹果商店上架,是最早推出客户端的新闻门户之一。基于底层代码架构的重置式开发,今年4月11日腾讯对新闻客户端进行了升级,由1.2版升级到2.0版。在最新版本之中,腾讯新闻客户端基于产品功能、交互设计、内容框架,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全新改版之后的2.0版本,延用了1.0版很多有良好用户基础的产品功能和交互设计,也采用了苹果公司推荐的大量原生交互规则,从便携化和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在新、旧结合的基础之上,在百花齐放、各自探索的新闻客户端领域,为用户寻求最好的移动新闻体验。
不过,对于腾讯的回应,网易方面并不满意。4月16日网易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我们已在4月13日向苹果应用商店投诉腾讯新闻客户端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要求苹果应用商店将腾讯新闻客户端下架。”此外,网易还发表了一条主题为“人人都是腾讯产品经理”的微博,列举了腾讯在移动客户端方面的“抄袭行为”,讽刺腾讯靠抄袭垄断市场。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苹果公司在数月前,曾经对苹果应用商店开展清理山寨的行动,打掉了一批模仿热门应用、游戏而开发的山寨App。如果苹果受理网易的投诉,并认定腾讯抄袭的话,会将腾讯新闻客户端下架。目前,腾讯新闻客户端在苹果商店新闻类应用中排名第三,如果遭到下架惩罚,腾讯方面肯定损失惨重。”
“目前尚未接到苹果公司的反馈”,网易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苹果公司没有对腾讯新闻客户端进行下架处理的话,我们另行将诉诸法律程序。目前,公司法务部门正在进行起诉前的准备。”
此外,网易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截止到目前,腾讯方面未就此事与网易方面进行过任何主动沟通。
分析人士指出,“网易是4月13日向苹果公司进行投诉的,由于时差的问题,4月16日苹果公司尚未做出反应也可以理解。但是随后几日内,苹果应该会有一个结论。4月18日,奇虎360起诉腾讯的案子就将开庭,苹果公司的处理结果,将大大影响3Q大战双方的心理。如果腾讯新闻客户端遭到苹果公司下架,则360方面更增加了一个证据。即便苹果公司没有下架,那么如果网易将起诉腾讯,腾讯也将遭到360和网易的两路夹击。”
腾讯与奇虎360对簿公堂 是公关手段还是肥皂剧
本报记者 夏 芳
提起奇虎360和腾讯这两家企业对于网民来说并不陌生,相信每个电脑上都有这两家公司的软件在使用,然而,就是这两家互联网巨头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掐架”,从“口水战”到如今的对簿公堂,而3Q双方赔偿的金额都超过了1亿元。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互联网专家刘兴亮表示,腾讯和360 从“口水战”到对簿公堂其真正意义不是为了赔偿金额,而是双方在互联网上的一种竞争。
在刘兴亮看来,我国的互联网行业中,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企业在竞争中经常会发生一些问题,但是要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目前还需要一些制度的健全,而腾讯和360都是互联网企业中的重量级公司,因为他们的官司并不是为了赔偿金,从目前看来,他们之间的官司可以说是互联网行业中的一场“肥皂剧”,也是一次很好的公关手段。另外,在互联网以后的发展中还会有更多的企业来打这样的官司。
而对于3Q之间的相互起诉,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王宁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60与腾讯是国内两家重量级企业,双方再次引发的反垄断纠纷案无疑将成为行业内的标志性事件,而其审判过程及最终审判结果,将对行业未来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的倾向性,同时也使两家企业的曝光率大增,获得更多市场关注。
另外,王宁远还表示,从这两家企业的纠纷中,可以看出,我国在处理滥用市场地位纠纷案件方面的经验不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这一问题在行业内长期存在,并且未获得有效重视,因而存在法律监管缺失的问题,在互联网领域内情况尤为严重,因而,这一案件或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其结果将直接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新旧冤家齐发难
腾讯遭遇巨人的烦恼
袁 元
在互联网江湖里,拥有了眼球就拥有了一切。这不,放着户外百花盛开、春色撩人的美景不看,一个个互联网的业内大佬们却蹦发出春天的骚动。
4月15日,就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4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奇虎起诉腾讯一案之前的72小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件。与以往“3Q大战”闹得沸沸扬扬不同的是,这一次两位老冤家不仅气势咄咄逼人,更是提出了惊人的天价赔偿要求。腾讯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奇虎则要求腾讯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亿元。看看这架势,两位老冤家的战火已经不限于争夺眼球啦,着眼点还放在了背后的天价赔偿上,这好戏还在后头啊。
腾讯的烦恼还不止于此,4月14日,也就是在腾讯起诉奇虎的前一天,网易发布公告称,腾讯最新发布的新闻iPhone客户端系抄袭网易的产品,网易表示,两家公司新闻客户端除了主色调一个为红、一个为蓝,其他的页面设计、功能设置“相似度达到99%”,要求腾讯将产品从App Store主动下架。如果说此前因抗议腾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备受关注的企业即时通讯imo,其起诉腾讯的举动颇有点“蚂蚁撼大树”的味道的话,那么网易这个互联网业内大佬的加盟发难,让腾讯颇有点无处着力的感觉。用腾讯的话来说,腾讯新闻客户端的第一个版本2010年10月就在苹果商店上架,其最新的2.0版本是基于底层代码架构的重置式开发,进行了大量创新,不存在抄袭的问题。
单单从网易和腾讯的新闻客户端来看,要想分清楚谁抄袭了谁恐怕是一个短时间内很难辨识的问题。因为对于所有的门户网站来说,其设置的频道都是大同小异的,无非是时政、财经、军事、体育、社会等等,只是表现手法、排列次序以及色彩设置的差异而已。在这种背景下,很难分清谁在抄袭。由此来看,网易的发难主要是源于对腾讯入侵iPhone客户端的一种担心,业内人士对此评说道,网易自2011年3月发布新闻iPhone客户端以来,在AppStore新闻类应用中始终保持中国用户量第一。然而,随着腾讯重金打造的最新新闻iPhone客户端的步步逼人,加上腾讯原本就具有的用户流量优势,网易要想保住以往的中国用户量第一绝非易事,抢先发难、先入为主可能是此次网易发布公告的内因所在。
国内互联网业内对腾讯一直抱有一个看法,认为腾讯可以凭借其所拥有的客户优势,或者就是奇虎所说的垄断地位,在一切盈利模式清晰的互联网细分领域大举介入,使得原先在该领域辛辛苦苦打拼的企业一夜之间成了白辛苦。因此,此次腾讯推出最新的新闻iPhone客户端就让原先在该领域居首的网易很是紧张。其实,对于腾讯而言,其在互联网领域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除了重金投入技术研发之外,也不是万能的。举例来说,前些日子腾讯参股的团购网站高朋不也是一样难言成功。换而言之,用户流量优势是腾讯的一大法宝,但是如何运用好这一优势,如何尊重客户使得客户愿意尝试腾讯推出的新产品,对腾讯来说也是天天必做的功课。
腾讯如今面临的遭遇倒是和马云近来的遭遇有点异曲同工的味道,只不过马云的烦恼是在公司的人事安排和内部结构治理上,而腾讯的烦恼在于业内同行不断发起的诉讼之中,看来当行业巨头也有行业巨头的烦恼。
专家认为
3Q大战再起凸显互联网企业缺乏创新
本报记者 杨 萌
时隔一年半,3Q大战第二季开始上演。与上次不同,此次网易也加入了战局。网易日前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腾讯公司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的2.0版本抄袭其旗下重要的移动互联网产品网易新闻客户端,并称腾讯产品在页面布局、跟帖样式、交互设计等环节与网易产品设计雷同。
面对目前的态势也有多方专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就曾经表示,从双方各自涉足的领域看,都可能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各自的说辞也有一定道理,诉讼的结果要看双方谁能够拿出更充分的证据。
张马林认为,网络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殊性,两家公司除了要顾及本身利益之外,应充分考虑到诉讼对普通网民利益的损害。
而在互联网专家唐欣看来,双方从“互骂”到“互告”,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某些公司的营销战术。唐欣认为,从“默默无闻”到“人尽皆知”,360很善于运用这种特性来达到提高知名度甚至是“危机公关”的效果。
飞象网CEO项立刚则认为:“这种恶战频发的背后从某种程度上显现了互联网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的缺乏。如果公司把注意力转移至打压竞争对手上,对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不利的。”他建议,一方面政府要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另一方面也需要互联网公司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角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确属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企业首先应当明确主张的是什么权利,进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的框架中处理纠纷,同时不能损害用户的权益。
对于网易与腾讯之间的纠纷,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姜奇平对媒体表示,“这种小打小闹的事没什么可说的,目前基本可以判定,就是俩公司互相炒作。毕竟,除了要求下架这一应用软件,网易并未对腾讯提出索赔等要求。如果不见腾讯"按要求"下架客户端,网易还能起诉不成?”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何敏认为,目前,尽管仅仅依据用户界面、外观感受相似,还不能判断腾讯属于侵权行为,但在此次纠纷的背后,互联网行业必须认识到,创新力是企业的生命线,唯有创新才能够让企业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纠纷频发反映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确缺乏"创新力",行业龙头理应借创新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企业一直热衷于维护封闭的在线服务平台,对新出现的网络服务采取抄袭、借鉴的手法。”复旦大学副教授朱春阳认为,在市场发展初期,模仿有一定必要性,但由于缺乏持续地创新,长此以往终将被取代,创新力不足是对互联网行业最大的打击。
互联网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魏武挥认为,模仿并不是国内企业独有的,但目前互联网行业更乐于追逐“短、平、块”的运作模式,缺乏做长期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的动力是十分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