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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表彰双打专项行动期间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53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因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期间表现突出受到高检院表彰。

据了解,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006件7309人,提起公诉2986件5740人;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261件1721人;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49件90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13件29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02件146人。高检院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高法院等部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批205件。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期间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高检院决定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刘福谦、孙铁成记个人二等功,李辰、高利民、刘媛、李粤贵记个人三等功,陈庆强等9人嘉奖,朱荣力等57人通报表扬;对高检院侦查监督厅等10个集体记三等功,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等10个集体嘉奖,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处等33个集体通报表扬。

文章出处:中国广播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2-3-31 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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