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选择。然而,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不容乐观:一是发达国家格外重视在我国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二是各主要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多为国外跨国公司把控;三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利申请以国内申请为主,企业缺乏国际布局和参与全球竞争的意识。”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李玉光看来,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涉及政策制度、市场主体能力、资源能力保障等多个方面,但知识产权投入不足,特别是政府公共资金投入比例偏低是关键因素。与传统产业相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需求更为突出,政府从管理和服务角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引导和扶持力度,十分必要。
李玉光说: “尽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但由于该意见内容涉及广、参与部门多、政策衔接复杂,一些重点工作需要政府进行先期的引导和支持,亟需中央财政资金保障。”
为此,李玉光建议,首先要尽快设立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加强专利分析及合理布局海外知识产权,引导企事业单位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等。
其次,要探索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投资管理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创造、引进知识产权以及转化转移知识产权等,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的引进,形成科学的专利组合。基金的管理运作可以采用“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此外,还要积极完善并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通过税费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结构升级的积极性,鼓励开展有价值的创新活动、专利布局及运用活动。同时,积极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业的知识产权相关税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专利信息加工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