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法院发布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北京市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3Q”不正当竞争案、真假“开心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首例非遗保护的 “安顺地戏”署名权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涉及网络文化、民间艺术、电子商务、字库作品传播等多个知识经济领域。
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北京市各级法院2011年终审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产生的。入选的十个案例中,著作权案件占五件,说明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相关著作权纠纷也相应增多,新问题不断出现,一批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受到普遍关注。同时,十个案例中直接或者间接涉及网络的案件为5件,充分表明网络产业、网络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根本影响。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3Q”不正当竞争案位列十大案例之首,网界称之“3Q”大战,法院最终以“360隐私保护器”构成对QQ软件的商誉贬损为由,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此案审理结果涉及数亿网络用户的切身利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行业竞争行为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在真假“开心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以被告在相同行业和领域中向公众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使网络用户对“开心网”服务产生混淆为由,判决被告不得使用与原告 “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此案被誉为“社交网站竞争第一案”,填补了互联网行业竞争制度的空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果。在首例非遗保护的 “安顺地戏”署名权案中,法院虽然认定张艺谋导演、张伟平制片、新画面公司摄制的影片《千里走单骑》未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安顺地戏”产生歪曲、贬损、误导混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该案裁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诉讼主体、署名权、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给出了司法释明和指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这是该院自2002年以来连续十年发布年度知识产权诉讼案例。通过案例发布,积极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生动地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的新进展。对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首都知识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另据了解,北京市法院2011年知识产权案件仍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全年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600余件,同比上一年增长了8.2%,其中著作权案件6100余件,约占63.2%。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与网络传媒有关的案件增长速度最快,且呈现出类型新颖、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