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明达
法周刊:1998年北京一中院率先对社会公众敞开大门,开审判公开的先河。近年来随着法院由审判公开向司法公开全面深化,一中院是如何在总结既有经验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
王明达:这十余年来,我们一直致力探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加强司法公开建设、提高司法透明度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程度和呼声要求在不断提升。我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而言,现阶段的司法公开在基本理念、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系统化程度、制度机制建设等诸多方面仍存在差距,有必要持续深化与完善,将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系统工程来抓,在全方位、多视角、全过程、体系化上下工夫、求实效,为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奠定坚实基础。
我院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对司法公开的认识程度更加深入,在工作中的目标要求也持续提高。
2008年,我院在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10周年之际,围绕如何加强司法公开建设开展了深入调研,该调研成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2009年3月,我院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我院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工作思路,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法院权力主导”向“群众利益至上”转变,以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出发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构建“权力服务权利、权利制约权力、权利监督权力”的有效机制方式。
法周刊:从“法院权力主导”向“群众利益至上”转变,北京一中院在实践中是如何保障司法公开工作真正惠及于民的?
王明达:为切实有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我院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措施,使司法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结合我院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实施了《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闻发布的内容程序和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
2011年,我院结合重大案件审理及开展“万件重点案件评查”、“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3·15十大消费领域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4·22劳动用工领域六大隐蔽违法新现象情况通报会”等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有几十家中央和市级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我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开展法院开放日工作办法》,明确开放日的对象、方式、保障措施等事项。每季度确定固定日期向社会开放,并通过安排法官与参观群众座谈、派专人随程讲解、发放书面材料、组织旁听案件、参观法庭设施等方式,让百姓真正走近司法、感受司法,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满足了群众了解司法、认知司法的实际需求,为人民法院履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法周刊:随着理念上的深刻转变,北京一中院在司法公开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新成果,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带来哪些新的举措?
王明达:通过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我院力求进一步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开放度、参与度和可接近度,通过裁判过程的社会监督,促进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
司法公开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果。2011年,我院各类督办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1%,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7.3%。各类案件调撤率达到26%,其中,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59.4%,同比上升25.9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依托法院信息化建设,我院还将开通运行“案件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并探索在互联网上开通“远程立案”系统,方便当事人对案件信息的网络查询和进行远程立案。在我院互联网上设立执行专栏,整合执行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当事人行使知情权。探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预约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阅利用诉讼档案。
此外,进一步明确细化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和相关工作程序,健全对当事人意见的反馈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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