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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纠纷案场外“分会场” 各路律师抒己见

昨日的广州寒冷逼人,天空不时下着小雨,可这丝毫阻挡不了各界对“IPAD商标纠纷案”的关注。不到上午8点,来自境内外的媒体记者就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入口处围了个水泄不通,其中不乏一些黄皮肤、蓝眼睛的外国媒体人和说着日语、韩语的记者。

在审理现场之外,法院还在3个法庭进行了视频直播,供记者及公众旁听。与此同时,广东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也进行了同步直播。广州高院法庭内就IPAD商标纠纷一事辩论得火热。庭外,几位对该案件感兴趣、却未能领到旁听证的律师们与媒体记者之间也展开了一番讨论。

“我们8点多一点就到了,却被通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所以只能在这里等。”来自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是从佛山赶过来的,却没能进入庭审现场,合伙人何俊律师专门研究知识产权案件,她认为:“IPAD商标纠纷案在国内具有代表性,我们很关心此案的判决过程和结果。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来说,双方都可能采取不同的诉讼战略,在不同 战场 展开辩护,最终结果仍存变数。”

何俊说:“透过前期的审判可以看出,苹果公司确在签订转让协议过程中有疏忽之过,但从意图上来看,麦世宏和袁辉当时确实是代表深圳唯冠方,确认了协议转让,此时却矢口否认,有失职业道德。商业交易中本就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判定,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

何俊认为,对于双方来说,和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

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廖海涛律师迟迟赶来,未能进入现场,也成为了媒体场外采访的对象之一,他则表示:“在《商标法》中,企业的商标权是讲地域的,台湾唯冠并不能代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属,与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因为没有深圳唯冠的授权书,则表明转让协议部分有效。所以,我认为维持一审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文章出处: 证券时报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2-3-1 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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