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公丕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1年全省法院工作
过去的一年,省法院受理案件6833件,审执结5449件,同比分别增长18.42%和27.67%;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88665件,审执结943650件,同比分别增长4.01%和4.56%。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处于良好运行态势,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
一、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
——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1998件,审结60725件,生效判决罪犯84317人,同比分别增长10.87%、10.64%和3.74%。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对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一审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23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62件。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一审审结此类案件6858件。抓好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此类案件1416件。
——切实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50198件,审结615423件,同比分别增长8.82%和9.25%。一审审结金融纠纷案件8732件、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7308件、企业破产案件257件。抓好涉及“三农”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涉农案件12699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审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199件。依法制裁环境侵权行为,一审审结环境保护纠纷案件92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378件。普遍设立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建立健全涉军维权司法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768件,审结5544件,同比分别减少3.22%和2.07%。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80%,出庭应诉案件数同比增长78.92%,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260件。依法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予以纠正,审结二审、再审案件4202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3175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0.47%。
——切实履行执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清理规避执行案件378件。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14867件,执结210640件,未结4227件,同比分别减少7.76%、6.48%和45.22%。
二、充分发挥依法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法院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八项工程”,出台相关司法文件;就宏观经济形势下涉诉矛盾纠纷、金融法律风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专题调研,向有关方面提交调研报告;常熟市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获得“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大力加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活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0.70%。深化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33%,同比上升4.32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48%和104.88%。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发江苏省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省人民法庭共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的联动机制;总结推广盐城法院的经验做法,建立涉诉矛盾纠纷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制度。
——切实抓好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全面规范征地拆迁司法工作,稳妥实施强制搬迁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群众工作
——抓好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53664件,其中,进入执行程序执结162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76亿元;参与处理弃企逃债引发的农民工工资纠纷1803件,涉及3239人次,标的额2.07亿元。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此类案件77902件。
——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全面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实现“三同步”的审判法庭达2297个,占总数的95.15%。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审陪审率达80.54%,同比上升19.37个百分点。
——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总结推广常州法院“门诊式”诉讼服务模式。全省人民法庭在辖区所有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结案件100814件,巡回审判率达43.80%。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共对17045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2866.53万元。
四、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省法院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38%,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82%,同比分别下降0.08和0.35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4.25%,同比上升1.5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8.75天,同比减少4.85天。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深化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改革,江苏法院死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位次。开发规范量刑管理系统,确保量刑公开公正。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探索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三审合一”改革。开展小额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力求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建立健全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的协调配合。
——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制定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标准,推进人民法庭司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推广江都市法院的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争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工作。全省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882493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165.2件,同比分别增长5.14%和13.1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67%,同比上升1.28个百分点。
五、努力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端正广大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加强司法作风明查暗访,优化司法形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省法官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4.77%,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以及研究生在读的占29.47%。推广“陈燕萍工作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的案例数连续七年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4个指导性案例中,江苏法院入选1个。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稳步推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查处审判活动中的违纪违法人员14人。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及时报告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视察调研,专题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领导专门到省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省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司法文件。
——大力加强联络工作。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通过组织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庭审观摩等途径,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370人次旁听1514件案件的庭审。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办理建议、提案322件。重视省人大代表对省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向各地省人大代表反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2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
201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能动司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自身建设为主线,积极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第一,更加有力地依法服务大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强化实施“八项工程”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行网上办案系统,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正确发挥裁判功能。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执行工作快速反应和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实效。
第三,更加深入地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巩固提高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全面构建法院与基层组织共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网络。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逐步推进诚信缺失当事人披露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抓好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建言献策。
第四,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统筹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形成全面、全程、实质公开的司法公开工作格局。深化司法民主建设,进一步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继续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巡回审判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第五,更加稳步地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全省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任务,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效。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严格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健全完善量刑程序。深入调查研究,谋划新一轮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的思路和举措。
第六,更加有效地提升法院队伍素质。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法院文化品质。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第七,更加切实地加强法院基层工作。深入开展争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工作,形成基层基础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指导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基层司法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小额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努力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优化人民法庭设置,强化人民法庭功能。
第八,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地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代表、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按照“主动、经常、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