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工商局灵溪分局先后查获3起侵犯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的“Canon”注册商标案件,查获假冒“Canon”打印机墨盒包装盒9500只、“Canon”打印机墨盒23只,对违法当事人分别予以2000元至10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地维护了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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