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这是麻城市首例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
2010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陆续从武汉、南昌购买大量假冒“立邦”等多种知名品牌的腻子粉编织袋,并在本市生产了大量未经检测是否合格的腻子粉。王某在未经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及其他数家知名涂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对自己生产的腻子粉使用了“立邦”等多种注册商标,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
本案是麻城市检察院首次审查批捕的侵犯知识产权案。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员对于案件的证据进行严格把关,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案件的特殊性,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为该案顺利提起公诉和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