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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下发意见 司法保障文化发展 强调审好涉文化知识产权案件和商事案件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共26条措施,涉及全省法院保障和推动文化建设的职能定位、任务要求、职能发挥、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着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依法惩治文化领域犯罪,维护健康、安全的文化市场秩序;妥善审理涉及社会道德方面的案件,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妥善审理涉文化类商事案件,促进文化产业事业跨越式发展;依法审理涉文化类知识产权案件,妥善处理相关侵权案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保护与利用,依法保护文化产业中的工业产权;妥善审理文化产业领域中的涉外纠纷,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记者:闫继勇)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1-12-21 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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