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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首次修正核心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2005年12月6日通过了把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文件以永久修正形式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决定,以帮助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解决公共健康问题。这是世贸组织首次对其核心协议进行修正。

  根据该文件,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能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就这份法律文件达成共识,但当时仅是临时性措施。在世贸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批准这项修正后,它将正式生效。世贸组织成员将各自立法机构批准该修正的最后期限设为2007年12月1日。

  这项修正的通过是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关专利限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反映了发展中成员要求防止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障碍的愿望。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说,这一决定再次证实,世贸组织成员决心确保世贸组织的贸易体系为人道主义目标和发展目标服务。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之一,它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共同成为世贸组织协议的基本架构。

文章出处:天津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12-7 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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