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更多头条
中国陶瓷最大规模维权案终审判决

长达4年多的“洞石之争”侵权案产生结果。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两项终审判决,嘉俊陶瓷分别被判决侵犯东鹏洞石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赔偿额总共达30万元,并被勒令停止生产洞石产品。而今年6月21日,鹰牌与东鹏达成协议,前者同意停止生产洞石,“洞石之争”的发起者东鹏成为最大赢家。

资料显示,东鹏于2007年8月获得洞石实用新型专利,并开始申请洞石发明专利。2008年,“洞石之争”开始。一年内东鹏分别向淄博华岳、佛山嘉俊、佛山鹰牌和东莞鹰牌提起诉讼,认为这些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

被诉企业联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交了复审申请,要求宣布东鹏陶瓷的“洞石”专利无效。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决定书,宣告东鹏陶瓷原申请的发明专利“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东鹏申请复审。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宣告东鹏洞石专利有效。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上述最终判决。

记者发现,东鹏获得洞石实用新型专利之后仅2年时间,就被取消专利,这使得“洞石之争”一度充满争议。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温旭认为,专利部门对陶瓷创新技术的认知存在误区,导致陶瓷专利认定难。“他们没有将陶瓷的创新放在陶瓷行业内来看,而是与其他行业的创新进行比较,事实上,陶瓷技术每前进一步是非常困难的。”

文章出处:南方日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1-11-25 10:48:44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