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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1年会召开,加强维护知识产权法治统一问题的研究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1年会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与降低维权成本”研讨会今天在重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奚晓明强调,要紧紧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

  奚晓明指出,我国已形成以著作权法、非物质遗产保护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主干的文化法律体系,涉文化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已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方面。加强涉文化类知识产权审判,确保文化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审判必须站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必须适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要求,深入研究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知识产权审判理论问题。

  奚晓明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确保各项知识产权法律的正确实施更加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重心。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应当以确保各项知识产权法律的正确适用为重点,尤其要注重研究和解决法律适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维护知识产权法治统一问题的研究,重点研究妨碍知识产权法治统一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对策。加强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方法的研究,尤其是注重法律解释和漏洞填补等问题的研究,确保法律适用的妥当性。加大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研究和总结力度,为各类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实践素材。

  会上,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作了2009-2011年专委会工作报告,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罗东川宣读了《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关于调整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决定》。

文章出处:法制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11-18 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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