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2010年,各级版权执法及版权相关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特别是在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的“剑网行动”中,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查处了一大批侵权盗版案件,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版权秩序,促进了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调动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有效保护的良好氛围,保持对侵权盗版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积极推动经济方式转变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奖励在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河南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等137家“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刘飞跃等122名“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希望获得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广大版权执法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以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为榜样,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继续加大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切实提高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
国家版权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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