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我们的创作——由“50作家维权事件”看知识产权保护 【事件回放】50位文艺家出版人联合声讨盗版侵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0位文学家、艺术家、出版人发表联合声明《这是我们的权利》,认为“百度文库”侵犯他们的著作权。 记者联系到的多位作家均指出,“百度文库”侵权,第一是著作权人及其作品被任意宰割,第二是给公众造成了可以随意在网上免费阅读的错觉,第三是公然践踏国际通行的著作权法,使中国蒙上“侵权国家”的恶名。>>详细 【何为“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现状分析】 ·盗版侵权仍普遍存在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河南省新乡市地处中原腹地,交通便利,造纸印刷工业较为发达,成为不法分子从事盗版盗印非法活动的首选地之一。自2010年以来,新乡市连续破获“7·15”、“9·03”、“9·14”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系列非法出版大案要案,14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71名涉案公职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详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汉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行动执法活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检查各类商品18500件,采取封存、暂扣行政强制措施7次,立案14件。>>详细 ·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侵权盗版成知识产权高危地带 中国内容产业的发展紧密地依赖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和手机等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新一轮技术进步,对音乐、文学、影视、摄影、软件等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内容产业界希望通过修订法律,赋予权利人应有的权利,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者法律赔偿责任。>>详细 网民在下载内容时大多欢欣鼓舞,赞扬上传者“功德无量”、“大功一件”,探讨的内容也仅是这些盗版的电子版清晰与否,鲜少有人提及“盗版”,甚至“版权”二字都提之甚少。>>详细 ·保护知识产权形势发生大变化《著作权法》需全面修订 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实施,先后于2001年10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和2010年4月为解决世贸组织争端时进行过部分修订。这两次“小修”均为配合世贸组织机制和仲裁而作出的调整,对加强著作权人权利保护的内容并没有进行实质性修订。 《著作权法》实施以来,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保驾护航,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但20年过去了,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文学、音乐、电影、摄影、软件等文化创意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著作权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详细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群众产权保护意识与法律监督并行 ·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鼓励企业通过科学技术交易平台获取研发成果,发挥市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励效应。>>详细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负责人从突出发展主题、明确工作任务和夯实工作基础三方面,对今年全国版权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详细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延长至6月底:国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产源头治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和大案要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曝光典型案件,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详细 ·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音像制品管理和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最新修订版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结语】“50作家维权事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百度作出回应,承诺两天内处理侵权文档。但这次事件值得我们反思,特别是对广大网民来说,当你无法再享受到免费阅读、随意观看,自由下载的自由时,能否接受? 为了让我们能够欣赏到优秀丰富的文化作品,请坚决支持知识产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