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去年11月以来,我市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经过半年多的整治,我市的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工商局:
加大网络执法力度
网络市场一直被认为是目前行政监管的盲点和难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11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工商部门积极摸索并加强对互联网知识产权的监管,加大了网络执法力度。据介绍,今年初,市工商局先后出台了对网络购物平台监管规范、网络购物交易主体监管规范,着手健全我市的网络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目前已实现对我市现有3个网络交易平台、6358个经营者“实名登记制”管理,确保经营者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可追溯。今年2月,全省工商部门开展的“红盾2号”清网行动中,我市工商部门也加大了网络购物侵权假冒线索的排查力度,重点核查了14个网络商标侵权案源、35家网络销售手机网店,删除了一个违法网站。目前,工商部门已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件,案值17.08万元,办结7件,罚没金额15.1万元。
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为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市工商局还建立了商标预警制度。通过商标监管网络服务系统——“电子商标管家”、商标决策分析系统,每三个月监测发布商标到期预警通告,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今年以来,已对663件进入续展期、652件进入宽展期的注册商标发出续展监测预警通告,避免了企业商标权的流失。
市质监局:
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质监部门确定了汽车配件、化肥、人造板、涂料、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洗涤用品、化妆品、服装、验配眼镜等重点产品,并逐一开展了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对相关生产企业,质监部门重点开展了查原料、查生产过程、查检验、查成品、查标准、查计量、查销售等现场“七查”工作,多方位、全过程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让生产假冒伪劣行为无处藏身。
在查处的同时,质监部门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质监部门还引导企业递交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据悉,目前,我市已有229家企业递交。
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质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63人次,检查生产企业833家次,立案查处各类假冒伪劣案件43件,货值65.33万元。
市药监局:
严查假冒药品保健品
今年上半年,我市药监部门也加大了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37起,立案查处52起,没收药品货值8.98万元,罚没款42.57万元。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查处了“果然瘦身”和“粒可瘦”假冒减肥药、虫草太极酒等假冒保健食品30余种;与市公安局联手,查获了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刑事案件,涉案金额高达910万元,5名违法人员被刑事拘留。药监部门还加大了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力度,责令下架违规产品231种836瓶(盒),查处违法案件31起。针对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药监部门将一家违规网站依法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在公安部门配合下,还查处了某网站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中药助眠宝”的案件,案值达7万余元。
药监部门还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区分为4类信用等级、医械生产企业区分为3类信用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通过强化监管,近年来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未发生药品质量事故,2009年至今全市药械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