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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护航湖南文化产业发展
  “2010年10月开始,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湖南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有720多起,现在已经判决42人承担刑事责任。这样一批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日前,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在接受中国网络电视台专访中透露,“湖南不断推进法制建设,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为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网络电视台2011年8月16日)
  
  众所周知,湖南作为一个内陆的农业大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并不占优势。但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可谓独树一帜,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涌现了湖南卫视、中南出版、拓维信息、山猫卡通、田汉大剧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快乐大本营、快乐女声、天门狐仙、酷贝拉欢乐城等一大批知名文化品牌;欧阳常林、龚曙光、罗浩、叶文智等一大批知名领军人物,风生水起的“湖南文化现象”享誉全国,经久不息。很多人纳闷,湖南的这些文化品牌为什么会如此响亮,会有如此多的拥趸,而且能够长久占领市场。在一个知识产权意识并不十分强烈的内陆省分,市场上还充斥着不少山寨版文化产品、文艺作品的时代,这种现象还真值得寻味。
  
  笔者以前曾认为,湖南的所谓“文化现象”只不过是简单地模仿别人,没有多少是属于原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湖南的成功只不过是一时的幸运罢了。但从郭副省长的访谈来看,笔者是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先入为主的世俗偏见遮挡了发现真理的双眼。
  
  湖南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与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分不开的,这也是法治湖南建设的显著成效之一。早在两年前,湖南就把法治建设摆在了推进全省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在全国第一个颁布了《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前不久省委全会还通过了法治湖南专项建设纲要。在去年全国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做了部署,动员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并结合湖南现在推行新型工业化的建设和大力扶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在工程机械,文化创意产业这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都加大了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从典型案件入手开展专项行动。比如在新浪建立了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微博,还在出租车上张贴印制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益广告。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次二次专项行动就能完全解决问题的。湖南对此早有认识,早有准备,特别注意在各个层面探索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和机制,比如法院系统,制定了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咨询制度;公安系统建立了大案要案报告制度;版权部门建立了网络主动监管这样一些机制;工商部门在保护商标品牌方面建立一套为创新企业提供商标保护支持的制度;财政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在全省的优势企业开展产权工作试点,一起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的机制;商务部门对到国外参展的企业产品是不是牵涉到知识产权问题预先进行审查,把工作做在前面。
  
  良好的法治氛围、健全的法制保障、强烈的法律意识,切实推动了知识产权法在湖南的实施,为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在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鲜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困扰,极大提高了湖南文化产业的知名度、美誉度。我想这也是湖南文化现象之所以长期保持旺盛势头的原因之一吧。
文章出处:红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8-18 8: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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